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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商学院)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4-10浏览次数:13

一、申报对象

凡在校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者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2. 成果应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质量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

三、材料提交时间

申报者请于2020年4月22日前将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hupyb@hhu.edu.cn。

 详见研究生院或商学院网站

 

附件1、河海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0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评选申报通知

3、2020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报书及申报信息表

 

 

 

商学院教务办

2020.4.10

 

附件1:河海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2020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评选申报通知.pdf

附件3:2020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报书及申报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