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专业技术岗位2023年晋级工作和2023-2025年聘期聘用工作的通知》(河海校人〔2023〕68号)文件精神,依据《河海大学2020-2022年聘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办法》(河海校人〔2020〕48 号)和《商学院2020-2022年聘期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办法》(河海商学〔2020] 12号)文件中的晋级条件,现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拟晋级人员的答辩PPT予以公示,欢迎各单位和个人监督。
如有疑义,请于2023年11月4日上午10点之前以书面材料反映到学院。
商学院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