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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2-08浏览次数:402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材料及填写要求

请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我校申报时间安排

20221229日前:请各院系统一报送纸质版初稿申报材料至社科处(校内初评使用),《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社科处。纸质版申报材料含:(1)《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其中 1 份院系盖章),统一用 A4 纸双面打印。(2)申报成果:1份。(3)相关证明材料:1份。

202318日前:社科处组织校内遴选(我校申报至教育部限额为20项);

19日—120日:组织校内遴选结果公示;

121日—215日:申报者根据教育部申报通知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开学后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216日前:各院系根据要求教育部通知要求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和电子版材料至社科处;

227日前:学校集中审核材料并完成网络填报,并按时完成纸质材料报送。

请需要申报的老师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装订及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份数均为8份(至少1份原件,其中一份院系签字盖章供学校留存),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

院系签字盖章的申报汇总表1份。

 

联系人:于智恒   联系电话:83786527  电子邮箱:skc@hhu.edu.cn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pdf

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5申报汇总表.xls

6、评审表注意事项.txt

                                      社科处

                                      202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