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将紧紧围绕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重点支持服务我市创新能级提升和改革先行先试的前瞻性决策研究项目,为谱写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提供支撑。现将《2022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及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突出问题导向、应用导向、结果导向。主要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以一线调研、数据分析、案例研究等为基础的调查研究和实证研究项目。优先支持立足南京实际,有明确数据和样本来源,且承担过政府重大调研项目的研究团队开展项目研究。
二、组织方式
本年度项目分为定向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定向项目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科技创新决策需求,采取定向择优方式另行组织;重点项目根据指南方向采取竞争性申报立项支持方式;一般项目聚焦科技创新领域,采取申报择优立项支持方式。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省、市政府管理部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鼓励项目申报单位联合有关方面组成研究团队共同申报。与协作单位共同申报项目的单位应当与协作单位签订共同申报合作协议,协议书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2.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研究团队成员相对稳定。
3.申报项目应明确提出具体调研计划或实证分析方案,未列明具体调研对象、样本选择依据、案例资料获取途径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4.项目研究成果应以专业调研报告、产业发展规划、行业分析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发展解决方案、技术路线图等形式提供。论文和其他文章不作为成果形式提供。申报单位应同意市科技局公开和使用其获立项支持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四、申报要求
1.由申报单位自行确定申报类别和指南方向。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主要参与人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连续3年获得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申报。每个指南方向同一申报单位限报1项。
2.开展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本年度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不再编制项目预算,所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项目申报单位作为项目经费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经费应足额到位。
3.申报单位软科学研究归口管理部门应做好审核把关工作,按照申报条件,认真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未经申报单位软科学研究归口管理部门同意的项目申报,视为无效。
4.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要求。
5.严格落实科研诚信相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在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和数据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6.申报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时效性,研究工作须在项目正式立项起12个月内完成。
五、填报要求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人需先在“宁企通”平台(http://nqt.nanjing.gov.cn/)注册账户并登陆,填报申报项目类别相对应的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管理员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项目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按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2.《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填写内容不得出现申报单位、参加单位的名称和项目组成员的姓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内容与标识;第二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不得夸大、虚报。第一部分之五“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必须使用框图,仅文字表述无效,上传附件只限于图像文件(*.JPG格式),且文件不大于400KB。第二部分之五“证明材料目录”一栏,只需填写报送材料时所能够提交的纸质文本材料的目录,例如:①合作协议书;②XXX研究报告(研究成果名称)等等。但与证明材料目录相符合的纸质文本材料(一份)需另行提交。
3.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后,请适时登录查看申报书形式审查结果。如未通过,应根据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反馈的修改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若审查通过,可自动生成并打印正式申报书面材料(请使用word软件打开文件)。申报项目经确认立项后,将通知所在单位软科学项目主管部门,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申报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平装,一式六份。申报人应于截止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将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书》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南京市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信息表分别左侧装订(不得使用压条、铁夹或穿孔)。
2.请项目申报人于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5月09日17∶00前完成网上填报。网络申报开通前,可根据申报书模板预先准备。项目申报纸质材料请于2022年5月12日前由学院统一报送社科处(河海馆212)。
联系人: 王 鹏 电话: 7162
社科处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