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按照学位[2020]25号、学位[2020]26号、河海校科教[2021]12号、河海校科教[2021]18号、河海研[2021]48号文件的要求,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现就商学院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有关重要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协调配合。
关于做好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近期相关工作的通知-20211026
河海研[2021]48号-关于做好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近期相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6:河海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
学科与规划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