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17]195号)文件要求和学校年度资助计划,现组织开展2021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由探索专项青年教师、博士后项目的申请工作。
一、自由探索专项青年教师、博士后项目
资助期限:2021.1.1-2022.12.31。
资助额度:理工A类12万/项,理工B类8万/项;人文社科A类6万/项,人文社科B类4万/项。
申请条件:在职青年教师,或在站的一类、二类博士后人员。理工类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文社科类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考核要求:根据各学院制定的具体考核办法执行。自由探索专项青年教师、博士后项目的申报、评审、推荐立项、项目过程管理以及结题验收等工作均由各学院组织实施。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研究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
二、时间节点
1. 11月9日前,科研人员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完成线上项目申报工作。
2.11月16日前,各学院完成项目评审排序。
3.11月30日前,科技处公布各学院最终预算额度,学院完成推荐项目公示及立项工作,同时将年度资助计划及绩效目标(附件1)、推荐立项汇总表(附件2)和公示材料各一份报送科技处审核备案。
三、其他要求
1.每人限申报一项,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三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业务费项目未结题者原则上不得参与申报。
3.申请项目的核心内容已获得国家、部委、地方的科技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其他经费资助的,不予资助。
联系人:王钢钢
联系电话:6331
附件:1、基本科研业务费年度资助计划及绩效目标
2、2021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学院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
科技处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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