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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1年上岗硕博导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6-08浏览次数:41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遴选2021年上岗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通知》和《关于遴选2021年上岗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通知》要求和学院分委会工作安排,请申请硕博导指导资格的老师在6月16日前提交所有上会材料至商学院教务办博学楼2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yym@hhu.edu.cn),6月17左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硕博导指导教师遴选条件进行审核。包含以下类型:

博导:

  1. 申报河海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

  2. 电子材料:附件2《河海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申请河海大学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的申请人还需提交附件6《河海大学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简表》) 、附件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

  3. 纸质材料:附件2《河海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一式五份(申请河海大学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的申请人还需填写附件6《河海大学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简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提交以下附件材料,与《申请表》一同装订:

  4. 代表性论文(专著)5 篇/部(杂志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若为专著,则只需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

  5. 表中列举论文的收录与他引证明;

  6. 表中列举的其他成果的证明(复印件);

  7. 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8. 在岗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跨或调整一级学科招生

  9. 电子材料:附件3《河海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跨/调整一级学科招生审核表》、附件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跨/调整一级学科博导名单汇总表》

  10. 纸质材料:附件3《河海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跨/调整一级学科招生审核表》一式两份

  11. 延退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继续招生

  12. 电子材料:《延退博士生指导教师继续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2021年延退博导申请继续招生汇总表》

  13. 纸质材料:《延退博士生指导教师继续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硕导:

    一、申报河海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

    1、电子材料:附件2《河海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申请河海大学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的申请人还需提交附件6《河海大学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简表) 、附件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新增硕导名单汇总表》

    2、纸质材料:附件2《河海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河海大学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还需填写附件6《河海大学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简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提交以下附件材料,与《申请表》一同装订:

    (1)代表性论文(专著)5篇/部(杂志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若为专著,则只需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

    (2)表中列举论文的收录与他引证明;

    (3)表中列举的其他成果的证明(复印件);

    (4)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二、在岗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跨/调整一级学科招生

    1、电子材料:附件3《河海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跨调整一级学科招生审核表》、附件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跨调整一级学科硕导名单汇总表》

    2、纸质材料:附件3《河海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跨调整一级学科招生审核表》一式两份。

    商学院

    2020年6月8日

  1. 2020年6月8日

2020博导遴选拟发文.zip

2020硕导遴选拟发文.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