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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工作(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4-02浏览次数:21

各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17]195号)文件要求和学校年度资助计划,现组织开展2020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支持专项、科技基础性专项、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的项目申请工作。

一、项目申报类别

重点支持专项主要从国家及行业重大需求出发,培育重大科研项目,已有省部级科研平台建设,以及培育国家和省部级创新团队。本次启动团队培育(学术恢复计划)项目、省部级平台建设项目。重大项目培育另行组织,不在本次申请范围。

科技基础性专项主要支持开展实验室日常建设与管理、标准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军工项目培育、科普工作等。

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主要支持举办有影响力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活动。

各专项亚类具体申报要求、资助额度、研究期限以及考核要求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以上项目类别,每人限申报一项,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三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业务费项目未结题者原则上不得参与申报。

3.申请项目的核心内容已获得国家、部委、地方科技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其他经费资助的,不予资助。

4.同等申报条件下,优先资助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

5.请各单位对项目申报人前期研究基础及限项要求等情况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三、申报及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统一在河海大学科研系统中填报,不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2.各单位202042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审核,并将申报汇总表一份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huywf@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人:王钢钢

联系电话:8378630418061705911

 

附件:12020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各专项申报要求

22020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学院推荐汇总表

3、《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4、《<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科技处

20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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