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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1-19浏览次数:11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申请人条件及申请书撰写工作

请申报的老师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在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发布),按照《指南》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认真填报申请书,并填写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稍后发给科研秘书)。

申请人应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均在线填写,请登录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申请开通),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文件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二、各学院在2月28日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1)确认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确认人员不超项;

(2)收齐本学院申请人的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包括无纸化项目),并组织专家召开专题会议对申请书进行内容审核;

(3)初步形式审查(如:版本号是否一致、正反打印、合作单位公章问题等);

(4)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1份于2月28日下班前报科技处,逾期不收。

三、科技处在3月6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2月28日收齐各学院提交的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

(2)3月1日-6日组织各学院科研秘书再进行一次形式审查;

(3)3月6日将有关审查意见反馈各学院,并领回各学院纸质申请书。

四、各学院于3月13日前将申请书纸质材料报送科技处。

材料报送要求:无纸化申请的项目报送修改后的纸质版申请书1份,签字盖章页1份,签字的形式审查表附在申请书后。

其他项目报送修改后的纸质版申请书2份(1份上报基金委、1份学校存档),签字的形式审查表附在学校存档的申请书后。

五、科技处在3月15日前通过互联网确认申请书,在完成单位公函、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及所有纸质申请书后,科技处计划于3月18日前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六、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各类型项目不同学部、学科有其特有撰写要求和附件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相应部分。

2、不按上述通知程序及时间提交的申请书,科技处将不予报送。

3、对于申请人不符合《条例》和《指南》规定条件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指南》要求的、申请项目数量不符合限项申请规定的,所有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5、项目成员中不经本人同意代签字的申请书,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在学校通报。

6、从2014年起,已经连续2年(本次指2017年度和2018年度)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暂停1年面上项目申请资格。

7、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2018年会评时已执行一票否决),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联 系 人:陶冉冉周源  

联系电话:83787062

电子邮箱:hhuzdxm@163.com

                                                                                                                    科技处

                                                                                                                    201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