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商学院MBA励志成才基金评选办法(试行)》,现将2018年河海大学商学院MBA励志成才基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商学院在籍全日制本科2015级、2016级、2017级学生及在籍全日制二年级以上的硕士生和博士生。
二、申请条件
详见《关于印发<河海大学商学院MBA励志成才基金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海商学〔2015〕27号)。
三、奖励名额及金额
1、名额:

2、金额:
“励志成才奖学金”,一等1500元/人,二等1000元/人;
“励志成才助学金”,奖金1000元/人;
“励志成才创新创业专项奖”,1500元/人(/团队)。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报
对照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学生必须于11月19日之前向所在年级提交《励志成才奖学金申请表》、《励志成才助学金申请表》或《励志成才创新创业专项奖励申请表》。
2、年级推荐
各年级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评议推荐,在评议过程中要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请于11月21日下午17:00前将《励志成才奖学金申请表》、《励志成才助学金申请表》、《励志成才创新创业专项奖励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和《河海大学MBA励志成才基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交至博学楼316办公室。
3、学院审定和公示
学院审核各年级推荐材料,审定获奖人员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要求
1、材料申报和提交务必准确及时,奖励和荣誉等需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2、“励志成才奖学金”和“励志成才助学金”不可同时申请,其他项可以同时申请。
3、评选及公示过程中如发现学生申报情况不实,将取消该生参加学院评选资格,并按照学校和学院的规定予以处分。
河海大学商学院
2018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