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鼓励商学院财经专业在校本科学生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进取、崇尚创新,上海高顿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捐资设立河海大学“高顿财经奖学金”。现将2018年河海大学“高顿财经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商学院财务管理、会计学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在籍全日制本科2016级和2017级学生。
二、申请条件
申报河海大学“高顿财经奖学金”的对象为优秀本科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平均绩点在4.0及以上,必修课程全部合格;
3、积极参加校内校外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并获得相应的奖励与荣誉,综合素质较高;
4、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同等条件下,在全国各类竞赛中获奖、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者优先推荐。
三、奖励名额及金额
1、名额:

2、金额:
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奖学金三等1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报
对照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学生必须于11月19日之前向所在年级提交《河海大学“高顿财经奖学金”申请表》。
2、年级推荐
各年级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评议推荐,在评议过程中要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请于11月21日下午17:00前将《河海大学“高顿财经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和《河海大学“高顿财经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交至博学楼316办公室。
3、学院审定和公示
学院审核推荐材料,审定获奖人员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要求
1、材料申报和提交务必准确及时,奖励和荣誉等需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2、评选及公示过程中如发现学生申报情况不实,将取消该生参加学院评选资格,并按照学校和学院的规定予以处分。
河海大学商学院
2018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