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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0-30浏览次数:16

各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17]195号)文件要求和学校年度资助计划,现组织开展2019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自由探索专项、重点支持专项、科技基础性专项、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的项目申请(第一批)工作。

一、自由探索专项

自由探索专项(青年教师、博士后项目)申报、评审、立项以及项目过程管理等工作均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各学院预算安排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各学院2018年1120日前将推荐立项汇总表和公示材料各一份报送科技处审核备案。

二、重点支持专项、科技基础性专项、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

重点支持专项申报类别及资助方向:主要从国家及行业重大需求出发,培育重大科研项目(杰青培育、优青培育),以及培育国家和省部级创新团队。重大科研项目(项目培育)另行组织,不在本次申请范围。

科技基础性专项申报类别及资助方向:主要支持开展多学科基础性研究、成果培育、实验室日常建设与管理、标准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军工项目培育、科普工作等。

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申报类别及资助方向:主要支持举办有影响力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活动。

各专项亚类具体申报要求、资助额度、研究期限以及考核要求见附件1

各单位2018年112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各一份报送至科技处。

三、申报要求

1.以上项目类别,每人限申报一项,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三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业务费项目未结题者原则上不得参与申报。

3.申请项目的核心内容已获得国家、部委、地方科技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其他经费资助的,不予资助。

4.同等申报条件下,优先资助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

5.请各单位对项目申报人前期研究基础及限项要求等情况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四、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申请书、研究基础证明材料(包括论文、专利、获奖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的顺序装订成册。

2.各单位于2018年112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河海馆224室),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huywf@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人:王钢钢

联系电话:6304

 

附件:12019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各专项申报要求

22019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学院推荐汇总表

32019年度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分类)

4、《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1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