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和《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17]195号)文件精神,为支持我校青年教师和博士后开展自由探索,提高科研创新能力,现组织2018年度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由探索专项(青年教师、博士后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项目申报、评审、立项以及后期过程管理等工作均由学院组织实施,相关要求见附件1。
2、各学院组织成立评审专家组,对本学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项目立项数根据学校预算安排(见附件2)择优资助,立项总经费不超过预算安排。
3、立项建议名单需在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各学院于3月30日前将立项汇总表、公示材料和申报立项材料报送科技处审核备案。
本次项目的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绩效产出等与本单位的年终科研考核及下年度的业务费资助额度挂钩,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王志文联系电话:6304
附件:1.申报的相关工作要求
2.各学院2018年度预算安排
3.其它相关申报材料
科技处
2018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