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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2-17浏览次数:29

各单位:

2016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大禹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6年度大禹奖的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现行《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下简称《办法》)的规定进行,并注意:

1、申报的科技成果须符合大禹奖的奖励范围并附有齐全的申报材料;

2、申报的科技成果应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

3、凡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进步奖及其它行业奖的科技成果,不得申报大禹奖;

4、每项科技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

5、所推荐成果应至少有三年以上的实践应用。

二、申报与推荐

设有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单位,原则上从获本单位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中择优推荐;未设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须经九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评议后择优推荐。

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申报项目须填写《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见附件,一式四份,不需另附封面),《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

2、视频材料
申报项目须提交项目介绍电子演示稿(刻盘),即时间为12分钟的自动播放PPT(powerpoint 2007版),不得超时。

三、时间安排

3月18日:提交申报材料初稿;

3月21日: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初审;

3月23日:反馈专家意见,申报项目完善申报材料;

3月28日: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成果科,电子材料统一上传;

3月30日:申报材料报送大禹奖励办公室。

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

联 系 人:翟立群

联系电话:6594 13901585954

邮 箱:kjccg@h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