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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与人力资源系 系友会(筹)章程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河海大学管理学与人力资源系系友会”,英文译名是The Alumni Association of Department of Management and Human ResourcesHohai University,简称“河海HR联盟”。

    第二条本会主要由在河海大学管理学与人力资源系学习过的各层次和各专业的毕业学生组成,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和其他工商管理专业方向,包含各位老师指导的各类研究生。

    第三条本会帮助提升河海大学管理学与人力资源系各层次和各方向(主要为人力资源管理)的品牌形象和办学能力,重点将河海大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理论及实践平台,成为中国HR工作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

    第四条本会通过建立河海大学管理学与人力资源系师生之间、校友之间的互助发展平台,形成管理学系与各位系友之间,以及各位系友相互之间在工作和学习中的知识及资源共享,为各位系友的职业生涯发展及成功提供帮助。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五条系友会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分会管理部和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下设各合作项目组。常务理事会负责系友会的日常运作,项目管理部管理所有的盈利或非盈利性的项目性工作。                      

    第六条南京作为系友会总部,根据各地区及各行业会员情况成立分会,重点关注水利行业和国内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最终形成网格化的组织架构;每个分会选举一个分会主席,宣传干事和会员干事。

   第七条理事会

1.理事会的产生办法

根据会员的数量、代表性及社会贡献等情况,经过充分酝酿、民主协调分配理事候选名额,然后在会员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2.理事会的任期和换届

理事会每三年改选一次;为保持理事会的权威性、工作上的连续性和联盟的活力,每届根据实际情况更新部分理事。

3.理事会会议:

理事会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会议半年举行一次;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举行,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案,其决议须经理事会半数以上理事成员表决通过方能有效。

4.理事会的职权:

制定、审查联盟的年度工作计划;

审查联盟财务预、决算;

审核、监督、公开财务报告。

领导联盟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包括采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讨论和决定联盟设立专业委员会的会徽标识及网页、宣传内容的统一;

对违反联盟章程和规章制度、损害联盟利益和形象者,做出处理决定;

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会成员;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决定联盟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常务理事会

1.常务理事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常务副秘书长1名,常务理事9名。在理事会会议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

2.常务理事会的任期和换届与理事会相同。

3.常务理事会须三分之二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过半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4.常务理事会每6个月召开1次,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九条秘书处

1.秘书处职责

处理联盟的日常事务;

组织联盟的日常活动;

会员入会初审;

会员的档案管理;

  会员每次集会的物资筹备。

2.秘书长任期二年,任期最后一年最后一个季度进行全会员选举,票数通过率一半以上,产生下一任秘书长。所有联盟会员有义务进行正常投票。

   第十条地区与行业分会

1.根据本地区及各行业会员发展情况,可以自行成立分会,分会选举分会主席,归属分会管理部管理。

2.每个区域申请的会员或者相关业务由分会主席上报执行理事会审批。

3.每年举行一次分会会议,各分会的主席到总部,商讨下年联盟的发展方向与机制修改确定。

4.季度各分会举行一次会员会议,共同商讨各区域联盟发展方向并且做好会员记录,报分会管理部审批核实,然后秘书处发文,正式实施。

5.各区域分会主席在根据执行理事会制定的管理规定下有权自行开展本区域一切联盟活动或相关业务。但是盈利性活动必须接受项目管理部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部

1.项目管理部是联盟的业务部门,负责管理所有的盈利或非盈利性的项目性工作;

2.项目经理根据自身情况,组织相关项目性工作,可以使用HR联盟品牌及平台,但是需要接受项目管理部统一管理;

3.盈利性项目将部分用于支持管理学系的学科发展工作,利润分配机制另行约定;

4.所有项目性工作不得对联盟声誉造成负面影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三章服务内容

    第十二条行业规范

针对人力资源管理行业特点及存在的问题,不定期发布人力资源管理行业资讯、指南,指导HR日常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三条专业支持

1.专业培训

依托河海大学平台和可信度,推动人力资源专业培训,细则另议。

2.客户沟通

每季度举行一次HR与企业家活动,让企业家更好的了解我们HR,同时引导河海大学HR的人脉积累。

3.资源整合

提供HR同行即时沟通平台,促进同行之间的资源互助整合,在互惠互利基础上提升河海大学HR专业的整体形象。

4.专家咨询

各区域成立资深HR专家组,会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可以找专业组进行讨论,并给予方案。

5.论坛活动

每年组织一次大型峰会,每月组织沙龙性质的交流活动。给会员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可以联合南京各种社会性论坛组织共同举行。

    第十四条人才扶持

1.设立河海大学HR专业毕业生3年职业扶持计划。

2.对老校友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并协助发展良好职业。

   第十五条公益活动

针对性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树立河海大学HR专业的良好形象。


第四章会员管理

    第十六条本联盟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七条申请加入本联盟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联盟的章程;

  2.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

  3.河海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校友,或其他HR行业从业个人和机构。

  4.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5.单位会员为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第十八条入退会程序

1.入会条件:河海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校友、HR行业从业个人和机构,愿意遵守联盟的章程,自觉履行章程所规定的会员权利和义务,可申请入会。

2.入退会程序

入会: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经联盟理事会审核通过后,缴纳会费,联盟进行会员档案登记,并发放会员证即成为正式会员。

退会:联盟入、退会均以自愿为原则,会员退出联盟必须提交退会申请,经联盟理事会评审后,注销会员资格。

取消资格:在参加联盟活动中有背离本联盟宗旨的行为且造成不良影响者,经过联盟理事会评审后,取消会员资格。

3.会员证管理

会员证由联盟统一设计、制作和颁发。

每位会员均持有会员证。会员证标有会员编号、会员级别和会员个人信息。

会员证丢失或毁损,应及时向联盟申请补办或更换。

会员证的变更、挂失等事项由联盟具体办理。

    第十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具有以下权利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参加本会的活动;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有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有权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会员具有以下义务

承认和遵守联盟章程;

自觉维护联盟的声誉、形象和利益;

支持提供或促成举办联盟各类活动;

积极参与联盟的各项活动,对联盟发展提出建议。

按时缴纳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