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招收
 
河海大学商学院
 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博士后招收简章

        河海大学是一所拥有95年办学历史,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近年来,以教育部先后批准正式成立研究生院和建设“优势学科创新平台”为标志,学校的建设与发展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河海大学商学教育可追溯至1915年 “河海工程专门学校” 创立时期,1927年“河海工科大学” 时期设立商业专修科,1979年“华东水利学院”时期恢复商学教育,1983年成立管理工程系,是我国最早设立商学学科的高等院校之一。
        学院拥有较为完整的学科专业体系和层次,设有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2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2个博士学位授予点;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情报学和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工业工程等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其中,技术经济及管理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水利部重点学科及江苏省重点学科,工商管理是江苏省重点一级学科,工程管理与项目管理是江苏省重点学科。“江苏区域发展与水战略研究中心”是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培育)基地(2007年),“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水经济与管理方向)通过国家合格验收(2008年)。
        学院硬件设施齐全,拥有占地约1万7千平方米的专用中央空调办公大楼、新建的商学院新馆,建筑面积达38600平方米。
        河海大学商学院以“求天下学问,做工商精英”为办学宗旨,坚持“教育、科研、咨询、培训”四轮驱动的发展模式,师生携手、励精图治、开拓创新。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常年招收各类博士后人员,竭诚欢迎海内外学术精英汇聚我院!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办法
        科研流动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博士后人员,对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严格审核,采用考核、面试等形式择优招收。
目前博士后招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国家计划资助人员、设站单位自筹经费人员、与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人员。

二、申请与审批
1、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
2、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须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在职人员不得申请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申请人不得进入授予其博士学位的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办理进站手续需要的材料
1、登陆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设置用户名密码,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进站。同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①《河海大学教职工在职进行博士后研究申请表》(河海大学在职教工需填写此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
②《河海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
③《河海大学博士后进站面试考核表》(需要5位以上专家参加并签名/正反打印)
④《博士后申请表》(填写内容必须与网上提交相关内容一致/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原件)
⑤《专家推荐信》(两位专家/各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原件)
⑥《博士后进站审核表》(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原件)
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机构名称填写流动站名称,请流动站负责人签字/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原件)(上述材料请到河海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
此外需要一式四份身份证、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2、有关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留学博士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者提供);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博士,需提交该证件的复印件;
        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做博士后的书面证明材料。对出站后可以自主选择工作的人员,还须由上述部门出具可自主选择工作的书面证明材料;
        辞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原单位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辞职证明书》(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的京外事业单位,可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
        转业(复员)军人须提供军官转业证(复员证),或是原军队单位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转业(复员)的证明,或是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的转业(复员)批函;
        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须提交《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上述材料请到河海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

四、管理机构批复及出具的材料
1、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签批的同意做博士后的批文;
2、博士后研究人员户口调动的介绍信(出站后不能自主择业的申请人不适用);

五、几点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1、进站时未拿到博士学位证书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其进站半年后交设站单位核查博士学位证书。如此时仍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将由所在单位给予退站处理。
2、以单位外派培训身份出国学习的人员不属于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转读学位,若未经派出单位同意,申请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按留学人员身份对待。
3、留学人员回国后,若已由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或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留学生处重新安排工作或已回单位报到的,不能以留学人员身份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六、进站后续工作
        进站手续办完后,人事处博管办打电话通知博士后本人。签订博士后培养协议书,领取《博士后进站通知单》。
        凡新近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者,均可以申请到相应的博士后流动站做博士后。

七、工作待遇
        博士后进站后享受学校正式教职工待遇,其总费用由日常经费、科研经费、岗位津贴等构成。博士后办理进站手续后可入住学校博士后公寓。博士后的配偶若随博士后流动,根据本人条件由人事处按学校规定安排临时工作。
        博士后工作人员申请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条件参照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

八、联系方式
        申请者可以与河海大学人事处或河海大学商学院直接联系。

        联系人:人事处师资科 李老师
        Tel:83786172;E-mail:lxdrain@126.com
        商学院办公室 厉老师
        Tel:83787508;E-mail:liweiby@sina.com

        地 址:中国 南京市西康路1号
        邮 编:210098
        网 址:www.hhu.edu.cn

(有关博士后相关管理政策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河海大学人事处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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